健康教育:出院康復指導制度
信息來源:本院 | 發稿作者:信息科
| 發布時間:2023年12月06日 | 查看2041次
1.主管醫師提出,經科主任或副主任同意患者出院即開始對患者進行出院指導。
2.患者醫囑出院,護士嚴格執行出院醫囑,按照工作流程協助患者辦理出院。 3.出院康復指導第一責任人是主管醫師,主管醫生因故不在時,值班醫生或經治醫生代行指導責任,責任護士也具有相應的指導責任。認真做好出院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,發放健康教育資料。 4.主管醫師針對不同疾病做好相應的診療常識指導及心理康復指導,對患者出院時的康復情況、出院后治療方式、復診情況、治療療程等進行說明。 5.科主任、上級醫師、責任護士進行職責內有利于患者康復、減少復發、增進健康等問題的指導。 6.科室建立出院登記本,記錄患者姓名、地址、聯系電話,以便進行隨訪和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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